我院黄立君副教授申请的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能源与环境约束下中国煤层气和煤炭资源协调开发机制研究”被批准立项为一般项目,获得总资助25万元。该项目运用新制度经济学(法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在对中国煤层气开发利用现状进行总体把握基础上,探讨能源与环境约束条件下,中国煤层气制度的多元初始目标(安全、环境、能源和经济目标)及其实现方式,深入分析现有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二元管理体制下的矿业权重置所引发的煤层气和煤炭企业之间的产权纠纷和利益冲突,最终导致中国煤层气不能有效开发的问题。为促进中国煤层气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可供借鉴的有关煤层气和煤炭资源协调开发的有“山西样本”中自愿合作的华潞模式、政府促成合作的三交模式、采煤采气一体化的晋煤模式,以及和“国外经验”中煤层气开发最成功的美国和加拿大模式,以立法、诉讼、自愿合作或政府引导合作等方式解决煤层气与煤炭产权冲突。该研究成果认为应从法律保护、政府有效监管、市场作用,以及产业政策扶持等层面重新构建中国煤层气和煤炭资源协调开发的新机制。
教学科研办 庄稼英
2018年10月31日